2012年11月16日星期五

帶著混亂的邏輯淺論學習邏輯學的意義


嗯,是這樣的,昨天是大學以來第一節邏輯學課呢,然後我的宿友一臉不屑地說:「邏輯還用學嗎?不學就沒有邏輯I嗎?」曾經我也是很輕視邏輯的作用的,因為數學太爛的原因,曾經認為那些說什麽「學習數學有助於提高邏輯」的簡直是屁話(老實說,到現在數學還是很爛,依然不明白兩者間是否真有促進關係……囧)。不過隨著知識的增加,尤其是圍觀微博上每天發生的各種爭論,對邏輯的作用的體會越來越深了。因為邏輯不夠縝密,所以現在想問題往往會想得一團糟,面對爭論雙方似是而非的論點更是令人混亂,所以深知學好邏輯學的重要性,而這篇文章也是寫來辯辯我那位宿友的(雖然他不太可能會看到啦,完全是自言自語……囧)

是的,我們每個人自懂事起便因教育與外界環境的影響擁有自己的邏輯,邏輯的確可以不學邏輯學也存在,但這種天然的邏輯不一定是正確的,而學習邏輯學的意義正在與將我們的邏輯整理得正確、系統、縝密,以使我們能夠以正確的邏輯推論出正確的結論。

舉個簡單的例子,像基督徒解經,「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聖經原意是判斷,此博文中作評判義)。」(馬太福音7:1),按照邏輯推理我們是否被人論斷取決於我們是否論斷人,這是一個充分必要條件,即p則q。但從中文字面看,「免得」一詞有著不確定的意味,根據生活經驗,我們不論斷別人,別人也有可能論斷我們。這時,論斷的取決條件就取決於別人對你的態度(Depends on the Attitude ),而不是取決於你的行為(Depends on the Behavior ) ,是充分不必要條件,即p非q。而我們看回聖經原文"Judge not, that ye be not judged.",如果直譯的話是「不論斷人,你們不會被論斷」,與上依邏輯推理解釋是一樣的,也是充分必要條件語句。這對於普通人來說解錯經可能沒什麼事,但對於基督徒來說問題就大了!根據提摩太後書3:16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神的話語都清清楚楚地通過眾先知的筆記錄在聖經上了。然而文字在傳播的過程中是會出現失真的(Mistakens ),容易因語言文字在不同語境中意思的不同而導致誤解了意思,基督徒若理解錯神的話語,便會走向異端,白白地失卻了救恩了。而爲了準確地理解神的話語的真意,最好的方法是讀原文(最初的聖經是用希臘文記載的),但因為不是每個人懂得希臘文,所以退而求其次我們可以讀舊一點的版本(如聖經中文版多從英文版譯來,有一定英文基礎的可以讀英文版的,從兩個版本中作對比),這時,邏輯的作用就出來了,我們可以通過邏輯歸納總結出經文的意思,儘量避免因解錯經而走進異端(畢竟沒有專業的神學訓練,初信及平信徒始終還是有可能會解錯經的)。

學習邏輯學,將自己混亂的邏輯整理得系統,以便於我們能在學術研究抑或在日常生活當中以縝密的邏輯推理思考問題,從而避免因陷於謬誤的泥淖中耗費光陰,怎能說不需要學習邏輯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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