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6日星期五

培養學術嚴謹性的一種方法——「註釋法」


看清末、民國時期的人寫的文章(如胡適的作品)會發現他們很多時候會在文章中夾雜很多外文,而這些外文除人名、地名外有很多只是一些普通詞語。為甚麼他們要這樣做呢?是爲了顯示他們崇洋媚外嗎?我認為這種說法只對了一半。他們這樣做僅僅是留洋學習時培養成的一種嚴謹的研究學術的習慣使然。鑒於當時西學東漸,一些外國事物的中譯(人名、地名等)未有統一,為免令人迷惑,得將原名付上以便查考;另在寫作文章時為彰顯主題,往往會將重點詞語附其同義外文引起讀者注意。而在當時的環境下,但凡欲振興中華者,沒有一個是不崇洋的,但絕對沒有媚外的漢奸(中文學不好的看看柏楊先生著作《醜陋的中國人》中《崇洋,但不媚外》一文)。他們僅從自己的文章中這種習慣間接地顯示出他們崇洋的心態而已。

時至今日,上言提及的那種文書風格在大陸已然少見,僅僅偶然見於一些專業書籍中,但在港、澳、臺的寫作中卻依然流傳著此股遺風。

我不曉得這種在中文後附加外文【例:薪火相傳(But fire burned beneath the ashes)】的寫作方法叫什麽名字,姑且把它叫做「註釋法」吧。我個人是很欣賞這種方法的。何解?我認為這是很好地鍛煉一個人的思維嚴謹程度的方法,對於準確表義以免因歧義導致不必要的誤讀也甚有裨益。

為甚麼說這種方法可以鍛煉出嚴謹的思維和準確的表義呢?我們很清楚語言的多義性尤其是在現今訊息發達的年代意味著什麽。俗話說差之毫釐謬以千里,在碎片化閱讀的年代我們誤讀了一個詞語便會造成對某一事件的錯誤定性,而註釋的重要性在於突出重點,以使讀者的理解不至於偏離主題;另外,在註釋過程中通過對單一語義的不同語言的詞語進行篩選匹配,準確用詞之外同時掌握兩門語言,從而達到對兩種語言的熟練運用,在學習語言同時因正確的理解還可以加深兩種語言所屬文化、文明的了解,一舉多得。

其實漢語也是有與「註釋法」一般嚴謹的一面的。在文言文時代,漢語是單音節詞,即一字一義或多義。但在五四後為適應時代的發展,當時的菁英們把日文中的合成詞拿來用了,結果出現了許多多音節詞,如「圖書」、「鋼筆」等等,與此同時也造成一些詞語的不準確表達,如「哭泣」一詞中哭和泣是表達兩種不同的哀傷程度的詞語,前者是無聲有淚,後者是有聲有淚,二者合作一塊倒不知其哭泣有淚無淚、有聲無聲了。又如「肌肉」與「牙齒」這兩個詞語,在先秦「肌」專指人的,「肉」專指牲畜的;又「牙」專指大牙,「齒」專指臼齒。而且象形文字在正體中文中早已藉憑著其組成(如所謂「義」者即『我』為『羊祜』之意)告知我們其意思是如何。倒是我們不僅把「註釋」一法遺棄了,甚至將祖宗的正體中文也肢解成不知所言的殘疾文字了。實在是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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